济南计划明年建成公用及专用充电站150座、充电桩10000个

近日,《济南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方案》对外印发,方案提出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及非道路移动机械。全力争取、统筹利用国家和省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贴、运营补助、充电设施奖励等各类政策,修订完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,加快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。将公共充电桩建设纳入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范围,加大用地、资金等支持力度,在货流密集区规划建设充电站(桩)。到2020年,建成公用及专用充电站150座、充电桩10000个。建成区新增、更新邮政、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,新能源车辆和达到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车辆的比例达到80%;凡是财政资金购买的市政、环卫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车;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。

方案还提出支持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应用,对符合标准的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,并且市财政等部门、区县政府(含济南高新区、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、莱芜高新区管委会,下同)对物流园区建设、铁路专用线建设与共用、公转铁等重点项目以及中欧、中亚班列运行和新能源配送车辆购置等予以重点支持。要拓宽投融资渠道,切实加快运输结构调整步伐。